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按照ETC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在出口站设置绿通车辆查验点,设立标志标识,引导车辆到查验点接受查验。出口省中心及时下载预约名单并下发至出口省收费车道。
申请查验的车辆途经出口车道时,根据查验结果进行交易处理,并将查验结果上传至预约服务平台。
出口省中心根据下载的查验结果对查验合格的绿通车辆交易数据进行优惠处理。
部预约平台软件完成以下工作:
预约端软件,用于客户进行通行的网络预约。
查验端(收费站查验APP)软件,用于收费站查验人员填报查验信息。
管理端软件,用于预约信息、查验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省中心的工作内容报包括:
下载预约名单,并下发至车道。
下载查验结果、查验详情等信息,根据预约通行业务流程对含有预约车种信息的交易数据做相应处理。
收费站的工作包括:
①入口车道应实时接收预约通行名单。预约名单有效期为起运时间后24小时内,超期名单失效。车辆进入入口车道时,收费车道系统判断预约名单,符合预约名单的在ETC入出口信息文件通行状态信息中写入预约车种标识。
②未在部平台预约的车辆,入口车道应具备车道登记功能。当车辆行驶至ETC/MTC车道时,若客户提出预约需求,收费员重新操作读写ETC卡,并将卡内入出口信息文件内容+车辆状态标识(0x02-绿通车辆,0x03-联合收割机车辆)重新写入ETC卡内入出口信息文件中。
③预约通行车辆,如ETC卡为储值卡,则在承载门架功能的收费车道及ETC门架系统进行卡面0元扣费,并在交易数据中完整记录应扣金额、优惠金额、交易金额、卡面扣费金额等信息;如ETC卡为记账卡,则进行正常交易、计费。
④在出口收费站实现向查验系统输出当次通行车辆的车牌号(含颜色)、入口站编号、入口重量、出口重量(如有)、通行标识信息(passId)及车辆通行状态标识(如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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